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公告

2018-12-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了《关于颁发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取得由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8)42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南平

  单位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 1216 号

  设备类别:压力容器、储罐、热交换器

  核安全级别:核安全 2、3 级

  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

  ■

  公司将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本次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对公司进一步开发民用核二、三级设备和开拓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由于受到核电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相关产品的未来具体销售情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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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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