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38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总经理覃邦全持有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份8,581,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覃邦全持有公司股份6,436,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18年12月5日,覃邦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4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覃邦全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覃邦全的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覃邦全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33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人数4人。

  (五)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刘锋杰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达股份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临2018-1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的目的和延长回购股份的期限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事项的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 报备文件

  科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34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对《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1、将原方案中的回购目的调整为“(1)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因上市公司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制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方案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回购期限调整为“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期限为2018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4日)”。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12月21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公司已于2018年6月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8年7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并于2018年7月18日披露《科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1)。公司于2018年8月2日进行了首次回购,且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7日的总股本(946,838,4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于2018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发放现金红利,于2018年7月19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31元/股调整为12.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2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2)。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说明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原回购目的为“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利于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也不利于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东利益。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调整为

  “(1)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回购股份的期限

  原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因上市公司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制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方案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回购期限调整为

  “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期限为2018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4日)”。

  除上述两项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其他内容不变。

  三、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的目的和延长回购股份的期限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事项的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不确定性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12月21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35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7月18日公告了《科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8年8月2日进行了首次回购,2018年9月5日、10月11日、10月29日、11月6日发布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6日、7月18日、8月3日、9月5日、10月11日、10月29日、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临2018-081、临2018-083、临2018-092、临2018-109、临2018-114、临2018-118)。

  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2月5日期间,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截至2018年12月5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34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5%,成交的最高价为6.4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5.30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19,999,451.85元。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调整回购股份目的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临时公告《科达股份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4)。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36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1日

  至2018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3)。

  2、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用信函登记时请提前一周寄出)。

  (三)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四)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投资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孙 彬、钮文婷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传 真: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kedabeijing.com

  邮政编码:10000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37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收到褚明理、周璇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2018年12月5日,褚明理、周璇合计减持科达股份股票10,369,040股。现将褚明理、周璇减持实施情况通知如下:

  ■

  褚明理、周旋、褚旭为关联方(以下简称“褚明理及其关联方”)。本次减持前,褚明理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6,647,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中:褚明理持有公司股票71,476,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周璇持有公司股票4,71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褚旭持有公司股票45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减持完成后,褚明理及其关联方仍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6,278,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其中:褚明理持有公司股票63,457,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周璇持有公司股票2,36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褚旭持有公司股票45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股票代码:600986

  信息披露义务人1:褚明理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周璇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3:褚旭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林业大学清华东路****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4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公司股东褚明理、周璇减持公司股份,致使褚明理及其关联方持有科达股份的股权降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褚明理

  1、基本情况

  褚明理,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4012319820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2、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褚明理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周璇

  1、基本情况

  周璇,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3010519830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璇2009年8月至今于派瑞威行工作,现任副总经理。

  2、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周璇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褚旭

  1、基本情况

  褚旭,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4052119831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林业大学清华东路****,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4层,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至今于派瑞威行工作,现任运营总监。

  2、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褚旭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褚明理、周璇之间为配偶关系,褚明理、褚旭为堂兄弟关系,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减持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二、未来十二个月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褚明理、周璇于2018年11月13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褚明理拟自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6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1,271,100股;周璇拟自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6月3日起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714,267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褚明理已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减持8,019,04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璇已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减持2,350,000股,褚明理、周璇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褚明理、周璇拟按照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褚旭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有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褚明理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6,647,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其中:褚明理持有公司股票71,476,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周璇持有公司股票4,71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褚旭持有公司股票45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权益变动后,褚明理及其关联方仍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6,278,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其中:褚明理持有公司股票63,457,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周璇持有公司股票2,36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褚旭持有公司股票45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8年12月5日,褚明理、周璇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10,369,040股股票,减持后褚明理及其关联方仍持有科达股份66,278,653股股票,占总股本的4.999997%,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存在买卖科达股份上市交易股份(A股股份)的行为,具体详见下表: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褚明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周璇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褚旭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上市公司: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

  电话:010-87835799

  联系人:姜志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褚明理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周 璇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褚 旭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褚明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周 璇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褚 旭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5日

本版导读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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