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18-12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5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5日

  至2018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8 年1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1日、24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吕赵震先生 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2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收购关联方嘉兴港区江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的21%股权。

  2、交易风险: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尚未获得杭州湾物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美福码头与交易对手方江浩投资最终股权转让价格尚未确定,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存在不能达成的风险。

  3、过去12个月,公司向三江化工有限公司转让776.08吨/年氮氧化物(NOx)的排污权指标,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一、交易概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全资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福码头”)为液体化工专用码头,公司于2015年5月收购美福码头100%股权,成为嘉化能源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营运水平,推进公司外延式的发展。经过多年的码头经营与管理,公司在港口码头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及建设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经营业绩,同时也在寻求港口码头业务的壮大机会,更好服务园区内企业。

  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湾物流”)于2014年6月成立,为E4码头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体,主要建设为新建3万吨液体化工泊位一座,泊位长度36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260万吨。E4码头建成运营后,将拓宽乍浦港的海上物流渠道,将有效缓解当前乍浦港区液体散货通过能力不足的矛盾,满足园区内企业对液体化工物流需求快速增长的需求,可给公司带来可观利润和稳定的现金流。公司拟授权全资子公司美福码头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收购嘉兴港区江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浩投资”)持有的杭州湾物流的21%股权。

  江浩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管建忠先生及其配偶韩建红女士,管建忠先生同时为嘉化能源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江浩投资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收购关联方江浩投资所持有的杭州湾物流的21%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授权收购股权事项于2018 年12月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管建忠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收购股权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美福码头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汪建平先生签署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过去12个月,公司向三江化工有限公司转让776.08吨/年氮氧化物(NOx)的排污权指标,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拟收购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限制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美福码头尚未与江浩投资签订转让协议,存在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名称:嘉兴港区江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管建忠

  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嘉兴港区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止2017年12 月31 日,江浩投资总资产22,124.93万元,负债总额19,110.00万元,净资产3,014.93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2.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37%。(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关联关系:

  江浩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管建忠先生及其配偶韩建红女士,管建忠先生同时为嘉化能源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江浩投资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收购江浩投资所持有的杭州湾物流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9日

  法定代表人:丁送平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市嘉兴港区中山中路5号3楼B301室

  经营范围:港口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化工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杭州湾物流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杭州湾物流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

  股权收购事项尚未取得杭州湾物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美福码头尚未与江浩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将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参考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次授权额度根据周边码头类资产价值预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五、收购股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港口码头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及建设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经营业绩。乍浦港码头资源稀缺,成功收购杭州湾物流股权及E4码头投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港口码头业务的营运水平,引入更多的新增储存及装卸客户,扩大业务量,增加码头业务收入,提升公司营运水平。

  六、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收购股权事项尚未获得杭州湾物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时,美福码头与交易对手方江浩投资最终股权转让价格尚未确定,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收购股权事项存在不能达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规则披露相关进展,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2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审议程序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结合2017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2018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2,630万元(不含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及2018年4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管建忠、汪建平、陈娴回避表决。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2018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关于采购原料、三废处理、提供服务、提供蒸汽及提供运输、装卸服务等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额度共计2,570万元。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结合目前经营情况所做的调整,为正常经营所需,同时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情况

  ■

  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外,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其他预计情况不变。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沈秋云

  注册资本:7,755万美元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东方大道8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丙烯、丙烷、液化石油气、硫磺、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烃(芳烃抽提装置)【苯11%、甲苯38%、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混合二甲苯)26%】、苯、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混合二甲苯)、抽余油(己烷42%、辛烷23%、庚烷30%)、氢气、混合碳四(异丁烷38%、异丁烯21%、1-丁烯14%、正丁烷11%)(中间产品)、干气(氢气35%、甲烷25%、氮气14%)(中间产品)、粗石脑油(中间产品)、蒸汽、沥青、热传导液;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丙烯、甲基叔丁基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浙江嘉化双氧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周生国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中山西路

  经营范围:双氧水的生产。(凭有效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经营) 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贸易信息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之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公司董事汪建平在浙江嘉化双氧水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3、嘉兴港区港安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7日

  法定代表人:牛瑛山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嘉兴市杭州湾新经济园24幢1号

  经营范围:石油化工设备、管道、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房屋建筑、防腐保温、钢结构工程安装;工业设备清洗;起重吊装、装卸服务;电力设施承装、维修、试验;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设备、化工石油设备、管道的维护维修及检修;仪器仪表设备检验;石油化工设备、管道及附件、压力容器及备品备件设计、制造、检验;化工装置维护保养;石油化工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钢材、电缆、五金配件、电子元件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劳务服务;从事化工行业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4、嘉兴兴港热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沈高庆

  注册资本:1,32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杭州湾世达物流中心6幢四单元

  经营范围:在嘉兴港区及周边区域集中供热;供热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管网安装、维护;管道运输、租赁;销售:金属材料、保温材料、机电仪表设备。

  关联关系:公司之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公司高管沈高庆、董事汪建平分别在嘉兴兴港热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5、三江乐天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陈娴

  注册资本:4,40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港区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1幢315室)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环氧乙烷、乙二醇、液氧、液氩、氧气、氮气。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董事陈娴在三江乐天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和商品、销售商品和产品等方面的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2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依据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全资子公司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本次减资前后兴港新能源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兴港新能源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汪建平先生办理与本次减资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2018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关于采购原料、三废处理、提供服务、提供蒸汽及提供运输、装卸服务等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额度共计2,570万元。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管建忠、汪建平、陈娴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排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园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协调,据《嘉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可出让排污权指标,公司拟将776.08吨/年氮氧化物(NOx)的排污权指标以不低于人民币250万、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管建忠、陈娴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做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多年的码头经营与管理,公司在港口码头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及建设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经营业绩,同时也在寻求港口码头业务的壮大机会,更好服务园区内企业。同意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福码头”)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收购关联方嘉兴港区江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的21%股权。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美福码头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汪建平先生签署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管建忠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26)。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2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因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业务结构调整,依据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全资子公司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本次减资前后兴港新能源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兴港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兴港新能源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汪建平先生办理与本次减资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减资主体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汪建平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3日

  营业期限:2007年2月23日至2057年2月22日

  经营范围: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安装,光伏材料的研发、销售,煤炭批发经营,经济信息咨询,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劳保用品、消防用品、包装材料、钢材、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日化用品、工业用脱盐水及其它工业用水、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的销售。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减资方案

  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此次减资前后兴港新能源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兴港新能源应当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向工商行政机关提出减资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本次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因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所需,使兴港新能源注册资本规模与目前业务实际规模相匹配,有利于优化股东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充分考虑了兴港新能源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其正常业务的开展。本次减资完成后,兴港新能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2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结合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做修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本版导读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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