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6 来源: 作者:

  博时裕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9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2月1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12月10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博时裕盈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54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2月1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12月10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

  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8年11月1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73,187,726.80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99,999,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2.34%,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99,999,00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299,999,000.00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12月4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2月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对《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修订

  将“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如下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如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终止,履行清算程序,上述事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任一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将《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如下条款删除:

  “4、《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5、《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如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终止,履行清算程序,上述事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将《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如下条款删除:

  “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

  5、《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如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的;”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 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

  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8年11月1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48,589,743.32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5,676,381.9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4.58%,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5,676,381.91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35,676,381.91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12月4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2月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对《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修订

  将“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如下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任一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 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本版导读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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