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8-12-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5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金额共计6,773.71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22日期间获得政府补助690.36万元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公司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6月28日期间获得政府补助695.95万元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公司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期间获得政府补助844.40万元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公司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2月5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金额共计4,543.00万元,上述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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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中,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00.00万元,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143.00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143.00万元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00.00万元按照规定计入递延收益。目前,相应项目尚在建设中,待建设完成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时,补助资金将用于购买设备,公司将按照设备对应的资产折旧年限,将递延收益分摊转入当期损益,递延收益摊销确认的起点为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8年1-12月利润总额4,143.00万元。

  4、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本版导读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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