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1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356,09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3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9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76%。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量35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96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5人,代表股份数量9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9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7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356,08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4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356,08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4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高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1)表决情况:同意356,08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4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轶、马迪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1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3日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会林先生于2018年10月19日提出辞职,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孔全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如孔全顺先生当选,则刘会林先生的辞职报告生效,刘会林先生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219)。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孔全顺先生简历如下:

  孔全顺先生,出生1965年5月,1981年在涿州工商银行参加工作,任职储蓄员、二级支行行长、副科长(兼任计算机系统管理员)。1986年天津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结业。涿州市第三、四、五、六届政协委员。2001年至今任涿州盛世通达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孔全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孔全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孔全顺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1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4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4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8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持股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12月25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四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宁

  (2)联系电话:010-59065226

  (3)传真:010-5906551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三、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2”,投票简称为“天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 出席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及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本版导读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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