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7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邱志向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最新情况,公司就《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董事会决议通过《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志向、谢思瑜、黄莼、林崇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25%股权项目、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开发项目、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新能源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除收购金龙联合25%股权项目、新能源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由发行人实施外,其余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系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实施。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以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方式实施,董事会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2.1 向金龙联合增资

  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向金龙联合增资,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开发项目,增资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最终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金额上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办理向金龙联合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明确增资金额、支付进度、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签署增资合同及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向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向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的子项目金龙旅行车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借款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最终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借款期限与募投项目运行期(含建设期)相匹配。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金龙汽车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且确保该利率水平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除公司以外,金龙旅行车的其他股东本次均不提供借款。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金额上限及利率标准内,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办理向金龙旅行车借款的相关事宜,包括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间、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签署借款合同及与借款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向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向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的子项目苏州金龙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借款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最终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借款期限与募投项目运行期(含建设期)相匹配。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金龙汽车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且确保该利率水平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除公司以外,苏州金龙的其他股东本次均不提供借款。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金额上限及利率标准内,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办理向苏州金龙借款的相关事宜,包括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间、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签署借款合同及与借款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向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向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新能源”)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借款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最终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借款期限与募投项目运行期(含建设期)相匹配。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金龙汽车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且确保该利率水平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除公司以外,金龙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本次均不提供借款。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金额上限及利率标准内,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办理向金龙新能源借款的相关事宜,包括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间、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签署借款合同及与借款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志向、谢思瑜、黄莼、林崇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志向、谢思瑜、黄莼、林崇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出让所持有的厦门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福汽集团系公司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系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志向、谢思瑜、黄莼、林崇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目前相关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进行,待评估工作完成并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方案再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7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最新情况,公司就《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监事会决议通过《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学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25%股权项目、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开发项目、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新能源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除收购金龙联合25%股权项目、新能源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由发行人实施外,其余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系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实施。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以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方式实施,监事会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2.1 向金龙联合增资

  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向金龙联合增资,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开发项目,增资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最终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金额上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办理向金龙联合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明确增资金额、支付进度、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签署增资合同及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向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向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的子项目金龙旅行车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借款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最终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借款期限与募投项目运行期(含建设期)相匹配。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金龙汽车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且确保该利率水平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除公司以外,金龙旅行车的其他股东本次均不提供借款。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金额上限及利率标准内,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办理向金龙旅行车借款的相关事宜,包括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间、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签署借款合同及与借款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向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向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的子项目苏州金龙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借款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最终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借款期限与募投项目运行期(含建设期)相匹配。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金龙汽车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且确保该利率水平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除公司以外,苏州金龙的其他股东本次均不提供借款。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金额上限及利率标准内,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办理向苏州金龙借款的相关事宜,包括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间、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签署借款合同及与借款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向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拟于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后向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新能源”)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借款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最终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借款期限与募投项目运行期(含建设期)相匹配。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金龙汽车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且确保该利率水平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除公司以外,金龙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本次均不提供借款。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金额上限及利率标准内,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办理向金龙新能源借款的相关事宜,包括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间、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签署借款合同及与借款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学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学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表决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向控股股东福汽集团出让所持有的厦门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福汽集团系公司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系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学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目前相关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进行,待评估工作完成并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方案再行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7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8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1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公告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公司就《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涉及的主要内容修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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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7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有效发行价格时,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的认购数量及认购价格的确定原则,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拟与福汽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在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福汽集团同意并承诺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认购价格。

  ● 在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福汽集团同意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50%(发行股票总数以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上限为准)。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福汽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签署补充协议背景

  2018年5月31日,公司与福汽集团签署了《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双方在该协议中约定,福汽集团承诺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35%(含35%),接受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有效发行价格时,福汽集团的认购数量及认购价格的确定原则,公司拟与福汽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福汽集团同意并承诺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认购价格。

  2、在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福汽集团同意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50%(发行股票总数以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上限为准)。

  3、原协议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其余条款仍按原协议履行。

  三、签署补充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78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出让所持有的厦门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房地产”)100%股权。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福汽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股权转让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指标预计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列有关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福建省国资委批准,金龙房地产评估报告需报福建省国资委备案。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公司将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金龙房地产进行审计、评估,待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后,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次交易方案再次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福汽集团出让所持有的金龙房地产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金龙房地产股权。

  2、交易方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为福汽集团控股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行为是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的产权转让,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3、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1)福建省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公司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金龙房地产进行审计、评估;(3)金龙房地产评估报告报福建省国资委备案;(4)待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后,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次交易方案再行审议。

  4、本次股权转让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指标预计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列有关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福汽集团之间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汽集团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2690Y

  法定代表人:黄莼

  住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7号

  经营范围:对汽车行业投资、经营、管理;汽车销售;交通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福汽集团系本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从其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历年来发生的关联交易来看,关联人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金龙房地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4日,位于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703室,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批发、零售建筑材料。”

  金龙房地产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公司所持金龙房地产100%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拟以2018年9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以金龙房地产2018年9月30日止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资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计算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作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待本次交易经有权机构审批后,本公司将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工作,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结果为参考,结合对目标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本次交易的具体协议文件和履约安排。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调整、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金龙房地产房产股权,股权交割后,将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七、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2月5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关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1、福建省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公司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金龙房地产进行审计、评估;3、金龙房地产评估报告报福建省国资委备案;4、待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后,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次交易方案再行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79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622号)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福汽集团于2018年12月5日出具了《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发行人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现就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一、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二、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80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三年行政处罚及

  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最近三年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下属成员企业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和金龙汽车(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金龙”)等公司受到过财政、工信、环保、安全生产、税务、消防等部门行政处罚。为实施更为全面的内部管理,进一步避免下属成员企业发生违规事项,公司已强化内部管理。现将公司下属子公司最近三年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金龙汽车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近三年,金龙汽车下属成员企业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财政、工信方面的行政处罚

  ■

  2017年8月苏州金龙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验收,苏州金龙已自2017年8月21日起恢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格,苏州金龙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13日期间完成销售并上牌的合规车辆可以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前述问题车辆除外),苏州金龙20个车型进入工信部2017年7月31日发布的2017年第7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苏州金龙的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相关不利影响已消除。

  2、环境方面的行政处罚

  ■

  西安金龙已足额缴交罚款,出于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其近年持续亏损、计划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因素的考量,西安金龙目前已处于停止生产状态。前述其他被处罚主体就报告期内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完成相应的整改。

  上述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涉及罚款的总金额为55.03万元,占金龙汽车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2、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

  ■

  苏州金龙就本次行政处罚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完成相应的整改。本次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为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3、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

  ■

  上述被处罚主体就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完成相应的整改。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罚款的总金额为8.9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金龙汽车内部管理流程的优化

  1、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鉴于提升内部管理的需要,本公司对下属公司受到处罚的主要原因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并对各问题进行了归纳汇总;依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通过加强培训的方式,提高子公司管理层、业务人员以及违规事项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督促公司员工形成规范意识和勤勉尽责意识。

  2、进一步完善内部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公司根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汇报制度、信息沟通渠道以及反馈处理流程,从制度设计、执行力度、流程优化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通过加强各下属公司及业务单位的重大信息报告工作,落实内部信息报告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作流程,明确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重新落实各子公司和业务单位内部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要求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重大事项等方式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3、加强日常与专项检查力度

  公司将加强各子公司的日常自查及抽查工作,将违规情况与人员考核挂钩,在已有内控审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将一步梳理各项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8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份客车产销数据快报如下:

  单位:辆

  ■

  注:本表为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本版导读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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