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上接B141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外籍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七)关于核查《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的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8-092)。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经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18 年 12 月21 日(周五)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17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日刊登在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 2018 年 12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激励对象Ryan Stephens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4、关于激励对象Justin Lee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5、关于激励对象Cody James Mahaffey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月 8 日刊登在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二)2018年12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关于增加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智度德普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智度德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9,074,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5%。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智度德普为公司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四、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1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8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因涉及股权激励事项,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段东辉女士、余应敏先生将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五)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关于激励对象Ryan Stephens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八)关于激励对象Justin Lee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九)关于激励对象Cody James Mahaffey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十)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除第(四)项议案外,其他所有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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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19日,上午10: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号码: 010-66237897

  传真号码: 010-66237715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彭芬 杨雨桐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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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8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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