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上接B144版)

  (七)目标公司治理安排

  1、目标公司设立股东会为目标公司权力机构;

  2、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股东推荐和外部选聘,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转让方推荐1人,受让方推荐2人,董事长由受让方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3、目标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转让方推荐选派1人、受让方推荐1人,另1人由职工代表担任。

  (八)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律师费)赔偿守约方。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金总额应当与守约方因该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及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预期利益相当。

  2、受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如未能按期支付,则应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3、转让方因自身原因,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目标股权交割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受让方支付收到的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日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由此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条规定的效力不受本协议终止或解除的影响。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加盖企业法人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董事会同意(如适用)和股东大会同意(如适用)并作出书面决议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合作,可以实现公司海外市场战略聚焦和第二主业战略转型,盘活公司奉贤基地存量资产,实现资源优化再配置,打造轻资产运营模式;另一方面,通过华君集团在房地产开发、健康医疗产业园、金融方面丰富的资源和运作经验,公司与其共同开发运营“东方美谷”园中园项目,将实现互利共赢,公司可以分享共同开发实现的经营成果,也为双方后续其他产业领域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上海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2018年净利润11,557.08万元,对其他财务数据不产生影响,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几年的经营业绩产生持续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辽宁华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集成(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协鑫集成(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协鑫集成(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8-11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3%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106),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将审议通过后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协鑫集团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13,025万股,持股比例为22.33%。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述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2018年12月1日发布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5:00至2018年12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3.02发行方式和时间;

  3.03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3.04发行数量;

  3.05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3.06限售期安排;

  3.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3.0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3.09上市地点;

  3.10决议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及议案10均属于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除议案6以外,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许晓明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表决提案,请在“回避表决”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8-11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句容集成”)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通知,因经营发展需要,句容集成对其法定代表人及注册地址进行工商变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33982944741

  名称: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句容市郭庄镇空港新区空港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黄继群

  注册资本: 9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4年07月17日

  营业期限:2014年07月17日至******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灯具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光伏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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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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