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段东辉女士、余应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作为征集人,对公司拟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河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兰街101号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智度股份

  股票代码:000676

  法定代表人:赵立仁

  董事会秘书:李凌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6237897

  传真:010-66237715

  电子信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激励对象Ryan Stephens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四)关于激励对象Justin Lee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五)关于激励对象Cody James Mahaffey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六)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参见 2018 年 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段东辉女士和余应敏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段东辉女士,女,中国国籍,1971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作为高级访问学者于意大利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学会(UNIDROIT)从事法律研究工作,曾获2001年度全国金融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高级经济师;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兼任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CHINA)信用证专家小组成员;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保函专家小组成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现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现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应敏先生,男,中国国籍,1966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持有注册税务师和房地产评估师资格。先后在专业期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出版《中小企业财务报告行为:理论与实证》、《基于财政透明导向的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研究》等专著。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罚戒。

  (三)征集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形,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具备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的资格。

  (四)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18年 12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一)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三)关于激励对象Ryan Stephens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四)关于激励对象Justin Lee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五)关于激励对象Cody James Mahaffey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六)《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18年 12月17日(周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8年 12月18日至 12月20日期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6237897

  传真:010-6623771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段东辉 余应敏

  2018 年 12月8日

  附件: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段东辉女士□/余应敏先生□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出席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的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18 年 11 月27 日在公司官网公示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1月 27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在公示期限内,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否定性反馈意见。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符合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8-091)。

  (二)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激励对象Ryan Stephens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激励对象Justin Lee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激励对象Cody James Mahaffey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第(一)至(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使管理层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8-09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二)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三)关于激励对象Ryan Stephens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四)关于激励对象Justin Lee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五)关于激励对象Cody James Mahaffey通过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六)关于核实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下转B142版)

本版导读

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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