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周家秋女士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监事周家秋女士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8-046),对其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监事周家秋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12月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50万股公司股份,即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827%,合计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2.9358%。

  2018年9月7日,由于其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次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周家秋女士股份减持进展公告》(2018-080)。减持期间,监事周家秋女士按照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了部分减持。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7日,公司收到监事周家秋女士提交的《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12月7日期间,其累计减持公司股票80,000股,占总股本的0.0132%,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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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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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由于“迪龙转债”持有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604,888,030股。本公告中各项占比均参考此股本数。

  2.截至本公告日,周家秋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同时,周家秋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融通一融丰1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66,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3.有限售条件股份即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周家秋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家秋女士严格遵守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周家秋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周家秋女士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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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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