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8-21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发来的《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50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已联系相关业务单位、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核查并回复相关问题,因年报涉及内容复杂,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3日、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2月1日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目前公司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延期至2018年12月14日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8-21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

  第206号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发来的《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06号)(以下简称“206号关注函”),因涉及2017年度报告中相关事项,公司需要进一步核实,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3日、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2月1日发布了《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第206号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目前对206号关注函的回复延期至2018年12月14日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8-2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

  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年5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39)。

  公司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2018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就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问题责令公司予以改正,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6)。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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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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