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及

  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同花顺基金自2018年12月10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的申购、赎回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业务,同时参加同花顺基金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代销基金范围

  基金列表

  ■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规定。

  (二)适用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下方列表)

  ■

  (三)办理时间

  自2018年12月10日起正式开通。

  (四)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 含10元,如有特殊则以基金相关公告为准)。在满足不低于单笔最低金额的前提下,同花顺基金可能设置不同金额标准,具体以同花顺基金的规定为准。

  (五)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同花顺基金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同花顺基金。

  (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以同花顺基金公示为准。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同花顺基金的相关规定。

  三、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适用基金(详细基金产品可转换信息详见附件中的转换明细清单)

  若未来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在同花顺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二)办理时间

  自2018年12月10日起正式开通,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下转B100版)

本版导读

2018-12-0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