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8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登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芜分公司“三供一业”及医疗保险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的议案

  1.“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事项

  根据国家规定的“三供一业”改造费用户均不超过3.2万元测算,目前确定的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共涉及改造费用58368.0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即17510.40万元,剩余的70%、40857.60万元,由莱芜分公司、莱钢集团及银山型钢公司共同承担,其中,莱芜分公司按比例承担分离移交改造费用22855.74万元。

  除上述范围外,尚有部分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设备及部分房屋的移交改造费用,还在与地方政府谈判协商,经双方认可后,以实际结算费用为准。

  2.医疗保险分离移交事项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经与地方政府协商,莱钢集团、莱芜分公司及银山型钢公司本次医保移交一次性过渡准备金为37000.00万元,用于保障移交后三年内医保基金顺利运行。根据截止到2018年6月的在职职工人数,确定莱芜分公司涉及医疗保险一次性过渡准备金分摊比例及支付金额为55.94%、2070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芜分公司“三供一业”及医疗保险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日照公司拟在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以其自有设备、厂房或构筑物作为租赁物,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

  本次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共同承租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标的物:日照公司自有设备、厂房或构筑物

  5.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6.租赁期限:4年

  7.利率:4.75%(含税)

  8.还款方式:由日照公司按季度还本付息

  本次融资租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租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82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莱芜分公司“三供一业”及医疗

  保险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5号)、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解决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16]35号)、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山东省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资[2017]65号)、《关于明确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国资企改字[2018]18号)、《“三供一业”等国企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77号)以及《关于将企业自行管理的社会保险纳入地方统筹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以下简称“莱芜分公司”)逐步推进“三供一业”及医疗保险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

  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事项

  根据国家规定的“三供一业”改造费用户均不超过3.2万元测算,目前确定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共涉及改造费用58368.0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即17510.40万元,剩余的70%、40857.60万元,由莱芜分公司、莱钢集团及银山型钢公司共同承担,其中,莱芜分公司按比例承担分离移交改造费用22855.74万元。

  除上述范围外,尚有部分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设备及部分房屋的移交改造费用,还在与地方政府谈判协商,经双方认可后,以实际结算费用为准。

  二、医疗保险分离移交事项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经与地方政府协商,莱钢集团、莱芜分公司及银山型钢公司本次医保移交一次性过渡准备金为37000.00万元,用于保障移交后三年内医保基金顺利运行。根据截止到2018年6月的在职职工人数,确定莱芜分公司涉及医疗保险一次性过渡准备金分摊比例及支付金额为55.94%、20700.00万元。

  三、分离移交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分离移交事项公司目前应承担的费用为43555.74万元。该事项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2.本次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从长远看可减轻企业负担,移交完成后,公司不再承担相关费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芜分公司“三供一业”及医疗保险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移交改造费用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83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作为

  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共同承租人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

  ● 本次融资租赁方式及金额:本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租赁物来源:日照公司自有设备、厂房或构筑物等

  ● 还款方式:由日照公司按季度还本付息

  一、租赁情况概述

  (一)租赁事项基本情况

  日照公司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51.00%的股权,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7.99%的股权,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1.01%的股权。

  日照公司为满足融资需求,经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租赁”)沟通,兴业租赁同意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日照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售后回租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4年,含税利率 4.75%。

  (二)本次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租赁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共同承租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共同承租人日照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1号,法定代表人陈向阳。经营范围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建筑材料(不含水泥)、矿石加工、销售;铸锻件、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矿山投资;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冶金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

  (二)共同承租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日照公司51%的股权,日照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日照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日照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兴业租赁申请10亿元融资租赁,是为了满足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有利于其优化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根据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共同承租人日照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五、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本版导读

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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