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2.1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南京银行理财产品5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京银行“珠联璧合-季季稳鑫1号”

  产品名称:南京银行“珠联璧合-季季稳鑫1号”

  产品代码:G77464

  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4.1%

  产品起始日:2018年12月12日

  产品到期日:2019年6月12日

  (二)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 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 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BF141425

  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3.45%

  产品起息日:2018年12月8日

  产品到期日:2019年6月7日

  二、理财产品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上述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负责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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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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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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