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4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8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财务负责人冯志清、董秘孙美美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青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规定和修订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49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规定和修订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依据上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调整,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18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47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5日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8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葛晓萍独立董事与白劭翔独立董事以电话的形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潘志荣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规定和修订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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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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