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7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11月16日、11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2018-047、2018-050。经公司核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进展均已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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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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