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天日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4,339,623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宁波银行-质押宝6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后广天日月先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00,000股、2,300,000股、1,160,000股、870,800股、1,446,700股、1,860,200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光证资管-宁波银行-质押宝6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详见公司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4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14日、2018年10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2018-010、2018-012、2018-041、2018-046、2018-060)。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接广天日月通知,上述合计44,177,323股质押股份于2018年12月7日确认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广天日月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44,177,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

  截止公告日,广天日月共持有本公司377,100,00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3%。本次解除质押后,广天日月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79,684,47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65%,占公司总股本的18.41%。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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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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