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793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且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还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同意经营者集中的批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和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和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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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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