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投票董事16名,实际投票董事14名(朱炎董事委托任志强董事、叶迈克董事委托张征宇董事、郑新立独立董事委托李健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曾颖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董事会对行长的授权(2019年)的议案》。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予行长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行长对外代表本行签署文件的授权书》。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追加2018年度不良资产处置额度的议案》,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东宁先生、杨书剑先生、魏德勇先生(Johannes Hermanus de Wit)、马德汗先生(Frans Johan Maria Robert de Mandt)连任本行董事,任期三年。提名刘振东先生、朱保成先生、淦克兴先生、何红心先生为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提名胡坚女士连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三年。提名李晓慧女士连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至2019年8月。提名张光华先生、赵丽芬女士、杨运杰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张征宇先生、朱炎先生、叶迈克先生(Michael Knight Ipson)、任志强先生、张杰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郑新立先生、李健女士、高歌女士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北京银行关于2017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东宁先生, 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会长,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国工商理事会理事。张东宁同志具有近30年金融从业经验,在1996年北京银行成立之初即加入北京银行,历任人力资源总监、上海分行行长,北京银行副行长、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曾荣获2015年度“中国企业十大人物”、2015-2016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2015-2016年度“北京市优秀企业家”、“2017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特别大奖”、“最具社会责任银行家”等荣誉称号。

  2、杨书剑先生, 1991 年获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4 年获吉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1997年加入本行,2014年5月加入本行董事会。2017年12月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杨书剑先生于 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本行副行长,2007年8月至2018年8月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期间 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兼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 年 2 月兼任本行石家庄分行行长。2005 年 3月至 2007 年 7 月担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4年2月至2005年 2 月担任学院路支行行长,2002年5月至2004 年 1 月担任人事部副总经理,2000年5月至2002年4月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3、魏德勇(Johannes Hermanus de Wit)先生,荷兰国籍。1987 年毕业于荷兰乌得勒支大学,获地理学硕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和荷兰伊拉斯谟大学,均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3 年 12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同时于 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行副行长,负责零售业务。魏德勇先生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ING银行(土耳其)零售银行首席执行官,2008年1月至2010 年 10 月任 ING 直销银行(英国)首席执行官,2002年7月至2008年1月任ING人寿保险(日本)总裁兼首席执行官、ING共同基金(日本)主席,2001年8月至2002年6月任ING集团总部(荷兰)项目经理,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任ING人寿保险(智利)战略与商务总监,1997年6月至1998年9月任ING Afore Bital 养老基金(墨西哥)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成员,1989年4月至1997 年 5 月期间担任 ING 人寿保险(荷兰)集团内团体养老金团队负责人和荷兰西部区域团体养老金业务负责人等多个管理职位,1987 年 11 月至 1989 年 3 月任荷兰皇家海军中尉,1986年8月至1987年11月任荷兰巴克咨询公司顾问。

  4、马德汗(Frans Johan Maria Robert de Mandt)先生,荷兰国籍。1991 年毕业于埃因霍温科技大学,获工业工程和管理科学学位,1996年毕业于荷兰蒂尔堡大学,获商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2015 年 12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马德汗先生 2015年6月担任本行行长助理,负责风险管理。1997年2月至2015 年 5 月在荷兰 ING 先后担任多个职位;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任ING全球零售信用风险总监,2010年3月至2014年 4 月任 ING 直销银行信用风险总监,2005年5月至2010 年 2 月任 ING 直销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信用风险管理部信用风险高级经理,1997年2月至2005年4月任 ING 银行结构性融资部电力设施融资主管,1993年4月至1997年1月任KEMANEDERLAND公司工业能源系统部顾问。

  5、朱保成先生,2007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会计学博士学位。2013年2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1年1月至2002年9月任北京世纪万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10月至2007年4月任中国远大集团公司医药事业部首席会计师及投资管理部经理,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任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5月至2010年3月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3年2月任北京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6、何红心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主任。1991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司第一炼铁厂财务科出纳、会计,1997年12月至2014年8月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物资公司会计,主任科员、集团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处长,总稽核,集团资本运营副主任,2014年8月历任中国电力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主任,集团副总会计师。

  7、刘振东先生,北京大学EMBA 学位。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兼),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之前,刘振东先生于2000 年11 月至2003 年5 月任北京联东模板有限公司总经理,于1994 年至2000 年任天津联东模板有限公司总经理,于1992年至1993 年任唐山联东模板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刘振东被中国共产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56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4 年,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同年荣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家单位共同评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2013 年,荣获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等六家单位共同授予的第四届北京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2011 年荣获北京青年五四奖章,同年荣获首都劳动奖章,2005 年获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

  8、淦克兴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5月至今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7月至1996年7月任中国建筑物资公司职员,1996年8月至2003年6月任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处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CFO、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总经理兼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9、张光华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广东发展银行行长,招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副董事长,香港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10、赵丽芬女士,中央财经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78年7月起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至今。期间,1991年12月-1993年6月在日本筑波大学作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现兼任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副会长。

  11、李晓慧女士,2001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3 年 8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会计领军人才,国家首批资深注册会计师,首批教育部创业创新导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之前,李晓慧女士于 2001年7月至2003 年 8月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参与制定独立审计准则,1997年1月至1998 年 8 月在河北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从事国有资本运营研究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任沧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3年4月至1996年7月任沧州会计师事务所涉外部经理。

  12、杨运杰先生,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担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并在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13、胡坚女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 年 2 月获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1984 年 12 月获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 年 3 月获得日本中央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5 年 5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才研究会金融人才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北京市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北京市政协常委,无党派人士。1991年8月-1992年8月,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访问学者。1998 年至今,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其中,2009年4月至今,澳门理工学院兼职教授。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6名(刘振东监事委托闻健明监事,郝如玉外部监事、高金波外部监事委托瞿强外部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周一晨先生、闻健明先生连任本行监事,任期三年。提名李健女士为本行外部监事,任期三年;郝如玉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一晨先生,2002年7月获得北京行政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现任泰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城建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基金小镇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基金小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基金小镇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北京基金小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董事,北京市工商联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周一晨先生曾任北京市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一届、十二届常委,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周一晨先生于 1995年7月至1999 年 7 月任北京金安星辰公司总裁,1992年5月至1995 年 7 月任北京凯悦食品公司董事、总经理,1990年7月至1992年5月任房山物资局木材公司业务二部经理。

  2、闻健明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9月至今担任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今担任北京富阳企业商会名誉会长,2011年3月至今担任力勤(天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2月至今担任力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闻健明先生于1993年至2006年任世联航运有限公司董事长,1988年至1993年任交通部中海公司副处长。

  3、李健女士,1997年获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导师,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市场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李健女士于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2003年获国家教学名师奖,2004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理论与政策。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5日

  至2018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8月4日、2018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12月19日(星期三)

  上午9:30 - 11:30, 下午2:30 - 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京银行大厦一层东侧营业厅。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李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66223818,66223822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18-12-0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