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以及完成协议转让过户登记的公告

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化岩土”)股东吴延炜、梁富华、宋伟民、刘忠池、杨远红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集团”)于2018年11月1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公司的共计179,344,2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0%)以合计人民币780,685,398.37元(每股4.353元)的价格转让予兴城集团,其中吴延炜转让数量为149,088,9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3%;梁富华转让数量为15,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宋伟民转让数量为6,356,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刘忠池转让数量为2,467,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杨远红转让数量为5,90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85)及相关公告。

  二、股份解除质押及过户完成情况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吴延炜、梁富华、宋伟民、刘忠池、杨远红的通知,根据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已解除对协议转让标的股份的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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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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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吴延炜、梁富华、宋伟民、刘忠池、杨远红的通知,其与兴城集团已于近日办理完成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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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兴城集团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79,344,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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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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