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生物”)于2018年12月7日收到副总经理安文琪女士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安文琪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之女,与安康先生属于一致行动人,安文琪女士持有193,600股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08%),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4,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9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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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84,7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9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安文琪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关于上市公司一致行动人持股的相关法律法规。截至本公告日,本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安文琪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安文琪女士将根据个人资金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

  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安文琪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安文琪女士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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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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