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防科工局关于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股权交易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的公告

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企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洪珊先生、储文斌先生于2018年11月4日与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控孵化”)签署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三人拟转让62,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给唐山金控孵化,详见2018年11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因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涉及军工事项审查事宜,需履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收到必控科技的通知,必控科技已经收到国防科工局下发的《国防科工局关于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股权交易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国防科工局经对相关军工事项进行审查,原则同意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该意见仅限于国防科工局对本次股权交易的军工事项审查;军工事项外的其他事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意见有效期24个月。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审批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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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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