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8-07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11月27日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海洋王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1)。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2日一2018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15:00一2018年12月1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06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06(星期四)

  9、会议主持人:周明杰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 8:30~11:30, 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12月7日16: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4

  2、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3、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注意事项:

  A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联系邮箱: ok@oceansking.com.cn

  联系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7

  备查文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07日

  附件一: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2月7日16: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8-07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议或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或者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排除发生以上事项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洋王;证券代码:002724)自2016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及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2日、2017年1月19号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2017-002、2017-004)。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无法在1个月内完成。为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2017-020、2017-021)。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范围等重大事项尚未最终确定,具体方案论证及相关中介机构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故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为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2017-027、2017-028)。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2017-040),于2017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 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及书面回复,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公司股票自2017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17年5月13日、2017年6月12日、2017年7月12日、2017年8月11日、2017年9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070、2017-072、2017-085、2017-091)。

  2017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能如期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原因及后续安排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下旬,浙江沪乐收到《国防科工局关于浙江沪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8]1308号)及《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转发国防科工局关于浙江沪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浙国防军工[2018]133 号)。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公司收购浙江沪乐部分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军工事项审查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2017年10月21日、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9日、2018年2月14日、2018年3月16日、2018年4月14日、2018年5月14日、2018年6月13日、2018年7月13日、2018年8月11日、2018年9月10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2017-113、2017-120、2018-002、2018-004、2018-005、2018-011、2018-025、2018-031、2018-035、2018-036、2018-054、2018-058、2018-066)。

  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协议已顺利签署,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也尚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调整方案,方案调整将涉及重新确定发行价格等。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承诺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17年9月22日)起一个月内不召开董事会调整股票发行价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07日

本版导读

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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