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8-12-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实施情况、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情况及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变更前:人民币227,178,000.00元。

  变更后:人民币227,723,000.00元。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87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0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39名激励对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59,000.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2018年10月23日止,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7,737,000.00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55.9万股,已于2018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份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87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1月14日止,公司1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7,737,000.00元减少至227,723,000.00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4,000股,已于2018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4,000股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12月7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注册资本变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18年12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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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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