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09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名,代表股份252,689,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757%。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27,043,3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328%。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名,代表股份252,280,8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2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40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19%。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李永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郑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郑晓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关于选举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芮冬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关于选举陈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陈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关于选举吴文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吴文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关于选举曹承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曹承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张德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张德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陈小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陈小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潘文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潘文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黄铠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黄铠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关于选举陆晓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得票数为252,6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为27,01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5%。陆晓旸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2,689,74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43,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映玲律师、唐源律师;

  3、结论性意见: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智光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以下无正文)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10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候选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同意选举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同意选举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本次会议选举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芮冬阳(召集人)、陈谨先生和陈小卫先生组成;

  2、提名委员会由先生陈小卫(召集人)、李永喜先生、和张德仁先生组成;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德仁先生(召集人)、李永喜先生和潘文中先生组成;

  4、审计委员会由潘文中先生(召集人)、陈小卫先生和郑晓军先生组成。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总裁、副总裁的议案》

  1、同意聘请陈谨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同意聘请姜新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同意聘请吴文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同意聘请汪穗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由陈谨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请吴文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请曹承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曹承锋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20-83909288

  传真:020-83909222

  电子信箱:sec@gzz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89 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请胡曼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请邱保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邱保华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20-83909300

  传真:020-83909222

  电子信箱:qbh @gzzg.cn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89 号。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附件:

  简 历

  1、李永喜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电机专业学士,中山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金誉集团董事长、广州瑞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发电厂厂长、 广州明珠电力股份公司总经理、广州明珠电力企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恒运发电厂副总指挥、广州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工委委员、广州市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 2018年 11月16日,李永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241,786 股。

  李永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晓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传动及其控制专业学士。现任公司董事,长金投资执行董事兼基金经理;曾任金誉集团副董事长,。郑晓军先生是中国最早一批进入证券投资界人士之一,也是国内最早将价值投资理念运用到资本市场的先行实践者之一,长金投资为国内最早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公司之一,成立十多年以来,长金投资业绩优良,荣获包括“金牛奖”、“金贝奖”等多个行业内奖项。郑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 2018年 11月 16 日,金誉集团持有公司 19.32%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郑晓军持有金誉集团 5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郑晓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芮冬阳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智光电气技术执行董事,智光节能董事长,杭州智光董事。曾任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试验研究所新技术研究室主任。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兼任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任委员、全国电机能效提升产业联盟副理事长。

  截止 2018年 11月16日,芮冬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62,240股;芮冬阳先生持有智光电气2015年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26.86%比例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944,919股。芮冬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谨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MURDOCH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及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州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曾历任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开发区建设开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开发区建设开发(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曾获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广州市优秀企业家、广东省推动自主创新杰出企业家、全国电子行业企业家以及广州市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陈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曾在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总裁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文忠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及智光节能董事、岭南电缆董事。曾任职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吴文忠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第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

  吴文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智光电气2015年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14.63%比例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059,351股。吴文忠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曹承锋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辅修经济法专业;并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完成金融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智光自动化执行董事、广东创电董事、岭南电缆监事会主席、智光节能监事、智光一创监事、上海智光监事、智光电气技术监事、。获新财富第十二届、十三届“金牌董秘”;第六届中国董秘勋章;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优秀高管”等荣誉称号。兼任中国上市公司董秘俱乐部联席理事长社会职务。曾任职中望商业机器有限公司、中联集团(和记电讯属下资讯科技企业)。曹承锋先生为公司第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

  曹承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智光电气2015年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14.63%比例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059,351股。曹承锋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德仁先生: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领域主要涉及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基金设立及投资等。

  张德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陈小卫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电气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经济师。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润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广东龙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汕头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导师、汕头市科技局特聘专家。历任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压电气事业部总经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陈小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潘文中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经会计专业,加拿大皇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曾任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任香江集团财务部经理;广州高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

  潘文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姜新宇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气绝缘与高电压技术专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广州市优秀专家。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职于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试验研究所,被评为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试验研究所中青年科技专家,为“配电网中性点新型接地方式的研究及相应设备的研制”项目主要研发人员;广东省科技厅十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型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研发项目主持人。多次获得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省电力集团、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经贸委一、二等奖项;获20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具有丰富的高电压及大功率电力电子装备的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

  姜新宇先生自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创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2018年11月9日,姜新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97,344股,持股比例为0.89%,持有智光电气2015年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14.63%比例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059,351股。姜新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1、汪穗峰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1996 年获得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2003 年获得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汪穗峰先生于2015 年 6 月加入公司任副总裁,现为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智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先后任广州番禺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阳江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市场部主任,在电力行业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汪穗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胡曼琳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学士,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部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广州瑞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部经理、财务部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广州智光用电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胡曼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邱保华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管理学学士,目前在暨南大学金融硕士在读。历任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证券事务代表。

  邱保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810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候选监事与职工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的监事黄铠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次会议选举黄铠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即自2018年12月7日一2021年12月6日。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8日

  附件:

  简历

  黄铠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建筑经济师,注册造价师,中国共产党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曾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知识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黄铠生先生现任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铠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版导读

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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