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18-06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7日

  至2018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6项议案主要内容于2018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中披露,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方式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对议案1-1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

  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

  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5日。

  3、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2018年12月25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赵刚、吴姗娜

  联系电话:0416-3586171

  传真:0416-3582431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6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方案等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就上述事项进行公告。

  2018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6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草案进行了补充、完善。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与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给公司带来的资产处置收益;

  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经营风险”中补充披露了“(三)到港大型船舶靠离泊锦州港需使用对应航道的风险”、“(四)合同有效期内无法正常使用标的资产对应航道的风险”、“(五)《航道通行服务协议》有效期无法完全覆盖剩余折旧年限的风险”、“(六)《航道通行服务协议》无法顺利延期的风险”、“(七)因合同延期或变更,另行确定的航道通行服务费标准提高,但公司无法将成本向下游转移,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八)发生回购情况下,上市公司不具备相应承接能力的风险”、“(九)锦国投未来经营的风险”及“(十)锦国投增资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

  三、“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了15万吨级外航道工程资产的具体情况;

  四、“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标的资产的运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补充了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

  五、“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标的资产后续发展情况”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后续发展的相关情况;

  六、“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评估明细、评估方法选择的原因;

  七、“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业务、资产的独立性,满足《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的具体内容;

  八、“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补充披露了航道工程资产的有关安排;

  九、“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后关联交易情况”补充披露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18-12-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