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8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前次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2,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39,350万元的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3,550万元的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3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一、使用部分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的情况

  2018年3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2013年版)》,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3,550万元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0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1,089,315.07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12月11日到账。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42,550万元,已到期赎回。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

  ■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39,000万元,尚未到期。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情况

  ■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累计金额为13,000万元,未超过授权额度。其中: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累计金额为7,000万元,已到期赎回2,000万元;尚未到期5,000万元。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累计金额为6,000万元,尚未到期。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9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2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6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截止目前,中兵投资已完成增持计划。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的通知:根据2018年6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中的增持计划,中兵投资已完成该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概述

  2018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北方”)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4月27日至5月28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了公司股票,且后续暂无增持计划。

  2018年6月8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兵投资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认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6月7日至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公司股票。中兵投资承诺自2018年6月9日起6个月内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0%,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61%,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49%,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00%。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6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增持实施情况

  ■

  上述增持情况完成前,泸州北方直接持有公司42,577,057股股份,持股比例7.75%;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惠安”)直接持有公司46,633,882股股份,持股比例8.49%;山西新华防护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防护”)直接持有公司99,138,233股股份,持股比例18.06%;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0,751,216股股份,持股比例9.24%;泸州北方、西安惠安、新华防护系公司控股股东北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化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39,100,388股股份,持股比例43.54%;中兵投资直接持有公司66,829,600股股份,持股比例12.17%。中兵投资、北化集团系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05,929,988股股份,持股比例55.72%。

  上述增持情况完成后,泸州北方直接持有公司47,145,332股股份,持股比例8.59%;西安惠安直接持有公司46,633,882股股份,持股比例8.49%;新华防护直接持有公司99,138,233股股份,持股比例18.06%;北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0,751,216股股份,持股比例9.24%;间接持有公司243,668,663股股份,持股比例44.38%;中兵投资直接持有公司72,895,300股股份,持股比例13.28%。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16,563,963股股份,持股比例57.66%。

  上述5名股东同受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泸州北方、中兵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 增持承诺履行情况

  泸州北方、中兵投资严格履行了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了增持计划,且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 其他说明

  1、泸州北方、中兵投资增持公司股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泸州北方、中兵投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上述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最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北化集团,最终控股股东仍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五、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1、中兵投资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且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

  2、中兵投资已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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