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股权转让交易保证金并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12-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成欣农”)于2018年12月8日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联控”)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筹划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94,000,000.00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0%)转让给湾区联控或其指定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0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通知,根据《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的相关约定,大成欣农于2018年12月10日收到湾区联控支付的交易保证金500,000,000元,并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成欣农持有本公司148,356,5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9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9,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6.0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6%。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大成欣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对控股股东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购回交易委托书;

  2、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场外结算表单;

  3、收款回单;

  4、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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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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