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8-12-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通产丽星,股票代码:002243)于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对有关事项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限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1月30日分披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的持股信息》(公告编号:2018-035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号)。

  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号)、《关于交易对方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18-038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公告编号:2018-039号)、《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40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41号)、《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42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号)、《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号)。

  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方案是否能获得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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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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