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2018-12-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岛新材”)于 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3)。

  一、 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一)公司于2018年03月08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276天期第2号” 本金保障型产品,具体详见《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2018年12月10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15,0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621.57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司于2018年04月0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协议购买了产品代码“FGDA8309L” 保本浮动收益性产品,具体详见《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2018年12月10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2,8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01.53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购买保本型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月10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普通版273天期第977号”

  2、产品代码:SDZ558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投资主体: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产品期限:2018 年12月11日至 2019年09月09日

  6、产品起息日:2018 年12月11日

  7、产品到期日:2019 年09月09日

  8、预期年化收益率:4.40%

  9、投资金额:2,000 万元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

  2、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和经营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经营,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外,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或到期)的金额为19,200.00万元。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8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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