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2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4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的选择,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8年12月11日15:00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12月12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关于国寿安保安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8年12月12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将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即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交易账户累计申购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单个开放日每个交易账户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的相关要求;

  (3)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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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国寿养老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国寿养老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其他业务办理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以及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4009-258-258(免长途话费)。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8年12月14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由于2018年12月15日为非工作日,故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12月1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国寿养老A份额(场内简称:养老A,基金代码:150305)、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的合计,场内简称:国寿养老,基金代码:16800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A份额持有人。国寿养老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份额将按一份国寿养老A份额获得新增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国寿养老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国寿养老A份额的份额数,即:

  ■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的份额数。

  因持有国寿养老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为:

  ■

  ■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因持有国寿养老A份额的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国寿养老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

  ■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B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B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3、国寿养老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持有人持有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

  ■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因持有国寿养老份额的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定期份额折算后的国寿养老份额总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国寿养老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国寿养老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国寿养老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国寿养老份额的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12月1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国寿养老 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12月1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国寿养老A份额暂停交易,国寿养老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12月1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国寿养老 A份额和B份额正常交易。

  五、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18日养老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17日的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国寿养老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8年12月1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8年12月1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国寿养老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国寿养老份额分配给国寿养老A份额的持有人,而国寿养老份额为跟踪中证养老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国寿养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由于国寿养老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国寿养老份额数和场内国寿养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国寿养老A份额或场内国寿养老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国寿养老份额的可能性。

  4、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咨询有关详情。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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