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8-12-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发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披露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

  2018年6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

  2018年10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0)。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4,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归还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本版导读

2018-12-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