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2018-12-12 来源: 作者: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2号”文核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的公司债券。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29日,公司成功发行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华远债”,债券代码“122370.SH”),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4亿元,期限为5年期。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2018年12月6日,发行人发布《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据该公告披露,截止2018年11月30日,发行人于2018年度内累计新增借款为47.78亿元,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借款以及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存续金融机构借款,超过发行人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0%。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7年末净资产额:77.42亿元

  (二)2017年末借款余额:163.72亿元

  (三)截至2018年11月30日借款余额:211.49亿元

  (四)累计新增借款金额:47.78亿元

  (五)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61.71%

  二、发行人2018年度新增借款分类:

  (一)银行贷款:29.78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38.47%。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3.88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17.92%。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12.80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16.53%。

  (四)其他借款:16.92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1.86%。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7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

  发行人上述借款增加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六十,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14华远债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新增借款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本版导读

2018-12-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