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胡北忠、佘雨航,合计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2019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1.01 2019年度与博硕思佳木等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900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其中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 2019年度与福泉磷矿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采购磷矿石,部份用于生产所需,部份用于磷矿石贸易,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2018年与福泉磷矿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若福泉磷矿未能按期履行完毕已签订的《磷矿石采购合同》,双方同意延长前述合同的履行期限,其他合同条款不变。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包含2018年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其中吴海斌先生、彭威洋先生、段浩然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3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1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佳木”)、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化肥”)、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新安”)销售商品,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为3,9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之《2019年度与博硕思佳木等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磷矿”)采购磷矿石,部份用于生产所需,部份用于磷矿石贸易,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之《2019年度与福泉磷矿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海斌先生、彭威洋先生、段浩然先生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根据2018年与福泉磷矿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若福泉磷矿未能按期履行完毕已签订的《磷矿石采购合同》,双方同意延长前述合同的履行期限,其他合同条款不变。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包含2018年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金额。

  (三)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德康尔·丹尼·卡米尔(DECOMBEL DANNY CAMIEL)

  注册资本:1486.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作物滴灌专用肥、有机复混肥、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土壤改良剂、叶面肥、冲施肥、深施肥、掺混肥的生产和销售、研发及售后服务、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分析仪器、环保仪器、实验仪器、农业机械的购销;车辆租赁服务(以上须经国家专项审批的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配额招标、专项规定管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产业园建材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1月30日,博硕思佳木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9,606.25万元,总负债:4,757.17万元,净资产:4,849.08万元,营业收入:8,362.15万元,净利润:1,865.9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佳木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博硕思佳木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琦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作物滴灌专用肥、有机复混肥、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土壤改良剂、叶面肥、冲施肥、深施肥、掺混肥的生产、销售、研发、售后服务,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以及分析仪器、环保仪器、实验仪器、农业机械的购销,汽车租赁。

  住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金沟河镇312国道4343公里处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1月30日,博硕思化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2,300.85万元,总负债:1,361.79万元,净资产:939.06万元,营业收入:992.64万元,净利润:77.0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化肥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博硕思化肥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存在违约风险,与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艳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作物滴灌专用肥、土壤改良剂、叶面肥、冲施肥、深施肥、滴灌肥、掺混肥的生产、销售、研发、售后服务,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以及分析仪器、环保仪器、实验仪器、农业机械的购销(以上须经国家专项审批的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配额招标、专项规定管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一四二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1月30日,博硕思新安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279.55万元,总负债:20.62万元,净资产:258.94万元,营业收入:118.16万元,净利润:25.0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新安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博硕思新安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勇

  注册资本:28.49亿元人民币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高坪乡英坪村

  经营范围:磷矿石产销;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矿山机械经销;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1月30日,福泉磷矿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144,726.59万元,总负债:88,778.79万元,净资产:55,947.80万元,营业收入:5,324.12万元,净利润:-4,888.3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系

  因福泉磷矿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福泉磷矿是公司长期的合作伙伴,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与博硕思佳木等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人的主营业务为大量元素水溶肥及掺混肥的销售,在西北市场具有市场开发及占有优势,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其可通过关联交易形成优势互补。

  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及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确定,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会超过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营业收入的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与福泉磷矿的日常关联交易

  福泉磷矿是福泉地区的磷矿开采企业,目前已具备年产150万吨磷矿的生产能力。磷矿石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稳定的磷矿石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将在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保障、成本控制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控股股东为了减少潜在同业竞争,逐步履行前期关于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为公司在收购福泉磷矿资产或股权后稳定开展磷矿石销售作好铺垫。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福泉磷矿采购磷矿石,部份用于生产所需,部份用于磷矿石贸易。

  除福泉磷矿外,本公司周边的磷矿石供应商也可满足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因此公司与福泉磷矿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形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与福泉磷矿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预计超过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营业收入的10%,预计会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综上,上述公司与福泉磷矿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定价方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部份预计交易也是控股股东逐步履行前期承诺的行为,公司对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进行了公告,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与博硕思佳木等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19年与博硕思佳木、博硕思化肥、博硕思新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博硕思佳木等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有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与福泉磷矿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19年与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吴海斌先生、段浩然先生、彭威洋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福泉磷矿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同意若福泉磷矿未能按期履行完毕已签订的《磷矿石采购合同》,前述合同的履行期限予以延长,其他合同条款不变。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包含2018年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金额。有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至2018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2019年度与博硕思佳木等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02 2019年度与福泉磷矿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需以特别决议(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9:00-12:00、14:00一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chgf@chanhen.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50505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川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2018-12-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