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85)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88)。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2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2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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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2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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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