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8-12-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第一大股东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发集团”)于2018年10月8日分别与北京翠微集团(以下简称“翠微集团”)、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旅中兵”)、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常发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90,773,335股雷科防务股票股份协议分别转让给翠微集团、青旅中兵、五矿信托。其中,转让给翠微集团76,135,000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6.68%),转让给青旅中兵57,638,335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5.06%,转让给五矿信托57,000,000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以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年11 月21日公司收到常发集团的通知,根据常发集团与青旅中兵于2018年10月8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已于2018年11月6日自动终止,双方未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次常发集团向青旅中兵转让其持有的57,638,335股雷科防务股份(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5.06%)终止,常发集团与翠微集团、五矿信托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仍然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以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转让方告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 2018年12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10日。

  二、本次过户完成后转让双方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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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鉴于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2、2018年7月12日,公司股东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以及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成为一致行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上述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常发集团变为公司第四大股东,翠微集团、五矿信托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分别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及第五大股东。常发集团、翠微集团、五矿信托所持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本版导读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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