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12-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卓翼科技,证券代码:002369)自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4日和2018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9日和2018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4个月。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8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五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4日和2018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事项。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8年9月26日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2018年11月9日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卓翼科技;股票代码:002369)自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现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复牌以来,公司积极协调相关中介机构加快推进涉及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二、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披露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或者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排除发生以上事项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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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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