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8-12-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59),2018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2年1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28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98%,最高成交价为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770,248.82(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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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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