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B17版)
(57)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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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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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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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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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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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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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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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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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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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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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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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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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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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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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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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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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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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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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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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深圳前海欧中联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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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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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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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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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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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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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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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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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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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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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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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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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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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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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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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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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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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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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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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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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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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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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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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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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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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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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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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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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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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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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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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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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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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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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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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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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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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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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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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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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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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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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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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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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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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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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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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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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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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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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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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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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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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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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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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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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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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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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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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挖掘成长性行业和企业所蕴含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于互联网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基于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理解,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导向等各方面因素,建立基金管理人对各大类资产收益的绝对或相对预期,进而作出对各大类资产配置权重的判断。
2、股票投资策略
(1)互联网主题范畴:
本基金所定义的互联网主题范畴是指从事、布局互联网相关产业的行业及公司;受互联网技术、互联网产业发展影响以及依托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产业开拓业务、转
型升级的行业及公司。由于互联网产业对所有产业呈现出加速渗透的趋势,各种利用互联网产业的创新层出不穷,未来互联网的影响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都有显现。基于
当前互联网产业及影响现状,互联网主题范畴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类:
1、直接或间接从事于互联网产业、拥有特殊技术实力、独特商业模式、深刻影响人们生活方式的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涉及云计算、大数据、社交、O2O、网络游戏、物联网、车联网、房联网、可穿戴设备、即时搜索等业务的公司;
2、依托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产业开拓业务,带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上市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涉及金融/安防、教育/医疗、旅游/餐饮、休闲/娱乐、传媒/彩票、商贸/物流、智慧城市/智能家居、卫星导航等业务的公司;
3、为互联网建设提供基础设施的软件、硬件设备等行业的公司,包括终端设备提供商、运营商等。
(2)股票组合构建策略
本基金以深入的产业趋势研究和公司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积极挖掘互联网主题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所蕴含的投资机会。清晰的产业发展趋势的认知、敏锐的商业延拓前景的感知以及审慎的资本市场前瞻性判断是基金做好投资管理的内在核心。在具体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上,基金管理人采取如下策略作出投资决策:
首先,在行业配置上,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技术演进趋势、消费市场需求及结构变化的分析,借鉴美、欧、日等发达市场同类行业的发展经验,总结产业发展史中的历次新旧产业更替的规律和趋势,通过比对成败案例把握产业变迁升级的本质。在考虑中国实际情况层面上,互联网的拓展和应用也体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因制约因素的根基相对较浅,中国市场在细分领域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市场空间和技术创新的应用更具自己的独特优势。基金管理人将在充分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的基础上,对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制约因素、景气程度、成长空间作出趋势性判断,并通过相关的产业调研,验证和修正之前的研究观点进而指导投资决策。
其次,在个股选择上,通过对商业模式和竞争格局的综合判定筛选具备优秀管理团队和护城河的公司。优秀的企业管理团队以良好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主要特征。护城河体现在独特的竞争壁垒和竞争优势。基金管理人将以产业趋势判断为基础,通过类比欧美成熟市场企业商业模式等方法,结合中国国情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特性,对各企业的盈利模式、竞争格局、客户群体行为习惯等层面,判断国内相关企业的经营前景和投资价值。
在企业估值方面,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财务、运营、市场空间等相关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更关注对目标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的判断。根据企业所处市场空间和竞争优势,合理估计公司未来收入增速以及利润率水平,以此为确定企业成长价值的主要依据。同时参考海外同类公司的盈利模式和估值水平(P/S等),保留较大安全边际,综合判定股票的内在价
值。由于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和市场认知的偏差,部分企业易于出现“风险被高估”的可能,基金管理人经过审慎地研究判断,当企业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估值出现大幅偏差时,将择机买入,捕获估值修复和翻转的机会。
本基金重视组合风险控制,管理人通过较为严格的安全边际和对所投资标的的密切跟踪来控制投资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灵活应用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基金将分析其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成长和价值优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5、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的投资方面,本基金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1)避险保值: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有效管理: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构建、投资标的以及市场上可得的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后,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并且将作为指数期货标的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债券组合则采用上证国债指数作为业绩基准。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区间为0%-95%,考虑到本基金的灵活配置属性,取60%为基准指数中股票投资所代表的权重,其余40%为基准指数中债券投资所对应的权重。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确定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具有中高等风险/收益的特征。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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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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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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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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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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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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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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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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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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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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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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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日,1个月指30日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4、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5、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6、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2018年10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二)、2018年09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2018年09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2018年09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2018年09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2018年08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七)、2018年08月2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2018年07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九)、2018年06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629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2018年06月1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摘要)》;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