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2018-12-12 来源: 作者:

  特别提示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12月10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泰证券统称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0.09%),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H股价格水平、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52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0.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9.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行业分类代码为J66)。截至2018年12月1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72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9日和2018年12月26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2018年12月13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9年1月4日,并推迟刊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原定于2018年12月12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9年1月3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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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重要提示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50,977,25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2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简称为“青岛银行”,证券代码为“002948”,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50,977,251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5,684,251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5,293,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03,841.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584.7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257.00万元。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1月4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月4日(T日)0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青岛银行”,申购代码为“002948”。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请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4.52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月4日(T日)09:15-11:30、13:00-15:00。2019年1月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1月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9年1月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3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9年1月8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1月8日(T+2日)公告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9年1月8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1月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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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情况

  2018年12月10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截止日。截至2018年12月10日15:00,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2,79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555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81元/股-13.5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934,300万股。全部投资者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二)投资者资格核查

  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配售对象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有6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4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3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6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9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90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和“无效报价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2,70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365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报价区间为2.81元/股-13.5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560,800万股,上述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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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按上述原则对报价高于4.52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部分剔除,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8,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09%。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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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H股价格水平、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每股净资产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2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4.52元/股的2,5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79家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8,188,80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本次初步询价中,18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82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4.52元/股,为无效报价,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于发行价”的部分。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J66货币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12月1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72倍。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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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8年12月10日;每股收益为扣非前后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4.52元/股对应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0.8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50,977,251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5,684,251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5,293,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9.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203,841.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584.7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257.00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1月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

  (下转A16版)

本版导读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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