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函件的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洛克石油51%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714号)。函件的内容如下: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你公司披露了购买洛克石油51%股权事项的公告。经事后审核,现有以下事项请你公司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1.公告披露,海南矿业全资子公司Xinhai以现金2.295亿美元,购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复星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洛克石油51%股权。请结合上市公司目前现金和经营情况,说明:(1)本次交易支付2.295亿美元对上市公司现金流、资产负债结构、财务费用等方面的影响;(2)交易对方复星国际的资产负债率、经营和财务业绩等情况;(3)本次交易价款的用途。

  2.请补充披露复星国际取得洛克石油100%股权时的购买时间、购买价格、定价依据以及本次将洛克石油51%股权出售给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溢价及其原因。

  3.公告披露,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及业务位于中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请公司分区域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其占比情况。

  4.请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洛克石油的具体经营模式、合作方情况及在手的长期产品分成合同等情况。

  5.请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洛克石油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情况。

  请在2018年12月19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上述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方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作出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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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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