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一12月2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至2018年12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现代农业园区高丰路999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子公司取得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审议《关于子公司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余荣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陈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议案4、议案5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议案9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13:30至1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现代农业园区高丰路999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2月27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8、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现代农业园区高丰路999号,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人:顾永康、茅丽华。

  (3)联系电话:021-37198681 传真:021-37198897

  (4)邮箱:xrtz@xuerong.com

  9、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11 投票简称:雪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9,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1-37198897)到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现代农业园区高丰路999号,邮政编码:20140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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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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