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38,85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5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3号)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21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18个月。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股东共1名,为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吴创投”)。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38,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将于2018年12月21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于 201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990,000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股票登记日期为2018年2月8日。公司股份总数由100,000,000股变为100,99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99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的1名限售股股东未在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除因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前述变化外,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其它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如下:

  (一)股东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约束措施

  东吴创投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四川华体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

  东吴创投承诺: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根据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理减持,最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东吴证券同意华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38,853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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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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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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