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8-039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出席4人(董事张俊才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陈来红先生,董事聂毅涛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周博潇先生,副董事长罗小波先生、董事黎定成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魏斌先生);监事会成员4人,高级管理人员1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推荐赵新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号)。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2号)。

  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赵新炎先生简历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赵新炎先生简历

  赵新炎:男,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海外经济合作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任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曾担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中国电力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HK0735)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8-040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11:00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通过了《关于推荐张振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材料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张振平先生简历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张振平先生简历

  张振平: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秘书处一级职员、副处级职员、处级职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电力市场高级主管,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北京霍林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副主任,中电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分析评价部副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8-041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企业开展脱硫、脱硝(含催化剂)、除尘工程、节能、生态修复、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等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表决),该议案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远达环保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因为工程业务量增加及特许经营发电利用小时数增加,公司预计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部分业主在脱硫、脱硝(含催化剂)、除尘工程、节能、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环保工程合同较年初预计有所增加,以及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较年初预计有所增加。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环保市场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本议案的表决过程中,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该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认为2018年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工程业务量增加及特许经营发电利用小时数增加,公司预计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部分业主在脱硫、脱硝(含催化剂)、除尘工程、节能、生态修复、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等业务较年初预计有所增加。公司均通过公开市场竞争、参照公开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以及依据相关环保政策文件规定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原因

  2018年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所属公司预计与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含催化剂)、除尘工程、节能及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因工程业务量增加及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发电利用小时数增加,现拟增加部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脱硫、脱硝(含催化剂)、除尘工程、节能、生态修复等工程类关联交易不超过13500万元;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收入类关联交易不超过28800万元;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支出类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亿元。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法定代表人:钱智民。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务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由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含催化剂)、除尘工程、节能、生态修复、特许经营业务等方面将发生关联交易。因环保工程业务量增加及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电量增加,2018年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较年初预计有所增加;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类型机组和项目市场价格原则及国家相关文件定价标准进行预计。

  四、增加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与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企业增加脱硫、脱硝(含催化剂)、除尘工程、节能、生态修复、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等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2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8日

  至2018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告详见2018年10月30日、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2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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