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2日,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屈国旺先生通知,屈国旺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屈国旺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期间:2018年12月12日

  4、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

  5、增持股份数量及价格:本次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62,245,500股的0.6163%,增持均价为10.24元/股;

  本次增持前,屈国旺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10,539,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62%;屈国旺先生与公司股东张成锁先生、李砚如先生、邱士勇先生和董彩宏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51,268,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995%;屈国旺先生与公司股东张成锁先生、李砚如先生、邱士勇先生、董彩宏女士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增持后,屈国旺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11,539,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25%;屈国旺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张成锁先生、李砚如先生、邱士勇先生和董彩宏女士共同持有公司股份52,268,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158%。

  二、后续增持计划

  屈国旺先生目前暂无继续增持的计划,屈国旺先生承诺,如未来有增持计划或增持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告知公司。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屈国旺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屈国旺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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