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8-7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2日下午14:00
3、会议地点:在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张云润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丁青海先生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路运锋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吴跃平先生代行表决权。
6、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平先生
7、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袁伟亚、张雷、马学锋、杜莉莉,高级管理人员薛飞、王东方、王明中、杜其山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中原环保热力登封调度中心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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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关于增补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增补李伟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8-74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中原环保登封
热力调度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原环保登封热力调度中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登封热力业务发展需要,完善供热服务设施,加快智慧供热监控及信息化建设,公司决定投资建设登封热力调度中心,由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位于登封市中心城区的东部,为太和路以东、政通路以南地块,规划范围总面积为2.97公顷。
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418平方米。其中地上5063万平方米,地下355平方米。
3、建设内容:调度中心办公楼、培训楼、地下设备间等配套工程。
4、项目投资:投资总额约4863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登封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也是登封市民生服务项目之一。项目建成后,将提供集供热调度、客户服务、收费大厅、集中办公、职工培训、党工服务、物资仓库、职工住宿等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区域,进一步提高登封热力供热业务综合服务水平,有利于巩固区域优势和拓展区域市场,实现供热业务的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受市场等因素变化,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影响所
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8-7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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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订。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8-76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12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李伟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提名李伟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伟真女士为会计学方面专业人士,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议案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张涛简历、李伟真简历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张涛简历
张涛,男,1981年5月出生,2004年9月参加工作,郑州大学工学、管理学双学士,中山大学管理学硕士。具备十年金融机构人力资源从业经验,六年部门负责人管理经验,熟悉资产管理、信托、证券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模块。曾任东莞证券人力资源部资源规划部主管;百瑞信托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为河南资产战略运营部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伟真简历
李伟真,女,1965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先后担任省高级会计师评委、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和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1987年7月在河南省会计学校任教;1993年10月到亚太会计集团工作,先后从事过评估、审计、税收、财务,之后负责业务监管质量和考核,任副主任会计师;2008年到河南诚和会计师事务所任总经理,全面负责业务;2012年到河南明锐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主要负责业务质量监管及其执业标准制定和主要客户顾问等工作。
曾担任中原环保独立董事,目前担任郑州煤电、城发环境和林州重机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伟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伟真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8-7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00。
5、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4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增补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李伟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予 以披露,查询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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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10层1008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55326776
(0371)55326971
传 真:(0371)55356772
邮政编码:450018
联 系 人:苗茜、白桦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44
(二)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三)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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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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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上述议案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