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2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解锁条件已达成,第三期可解锁的股权激励对象共3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8.9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41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条件已达成,第二期可解锁的股权激励对象共17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03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第三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三次解锁条件已达成;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二次解锁条件已达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15年11月1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2015年1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4、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已完成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2015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5、2016年7月11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70,271,94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由542.5万股,增加至1085万股。

  6、2016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16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决议将对符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17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鉴于2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共有4.59万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9、2018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将对符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决议鉴于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9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共有23.6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6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本次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9.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0、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540,969,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实施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由1014.6万股,增加至1623.36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份由113万股,增加至180.8万股。

  11、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层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决议将对符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在随后的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2015年12月2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在随后的24个月内分二期解锁。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总数的50%。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2016年10月31日,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四、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考核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为33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8.96万股。因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90分及以上满足第三期全部解锁条件,将全部由公司解锁。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考核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为17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4万股。因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90分及以上,满足第二期全部解锁条件,将全部由公司解锁。故最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0名,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739.36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8445%。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可解锁情况如下:

  ■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锁数量进行了核查,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已达成,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股份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33名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内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17年度,首次授予的3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满足第三期全部解锁条件。我们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内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17年度,授予预留的1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90分及以上,满足第二期全部解锁条件。我们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33名激励对象中,33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满足第三期全部解锁条件。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2017年度,首次授予预留的1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满足第二期全部解锁条件。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激励对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首期激励股份的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激励股份的第二个解锁期的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解锁的程序,公司可对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首期激励股份第三次解锁及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6、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0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1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特此决议。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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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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