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的公告

2018-12-13 来源: 作者: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通知,东菱集团前次质押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到期办理了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重新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015年12月31日,东菱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新宝股份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21,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双方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42,001,2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东菱集团上述被质押股份数转增后为27,300,000股。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25,721,36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东菱集团上述被质押股份数转增后为35,490,000股。

  2、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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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为债务人(东菱集团)自2018年11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与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菱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45,139,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3%,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92,500,000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0%,占公司总股本的11.37%。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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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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