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1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和赵德军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经营需要,公司拟分别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作为保证人为香港泰嘉出具融资性保函,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对此承担反担保责任。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香港泰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100%控股,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现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经营需要。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获批。公司拟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作为保证人出具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为受益人,香港泰嘉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对此承担反担保责任。

  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申请4357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获批,其中,融资性保函1000万元,仅限于借款人香港泰嘉境外融资担保,公司对此承担反担保责任。

  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以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1%,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登记证号码:64149903-000-12-17-1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方鸿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5日

  住 所: RM 301, 3/F, CHINA MERCHANTS BLDG 303 DES VOEUX RD CENTRAL HK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保证不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因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公司无条件地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或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按国际惯例办理保函项下的一切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公司保证当受益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索赔时,公司无条件承担第一位付款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香港泰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100%控股,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皆是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批的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000 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38%,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 0元。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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